咨询详情

1、2025年6月17日,在公众微信群进行辱骂,散布谣言,散播隐私信息。侵犯名誉权,扰乱正常生活。 2、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福建省-泉州市 行政纠纷 2025-06-18 09:34:29
用户:182*****816
律师回复(5)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11人

    回复于2025-06-18 09:34:53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512人

    回复于2025-06-18 09:35:47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对方身份信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74人

    回复于2025-06-18 15:55:01

    在公众群辱骂、散布谣言及散播隐私信息,侵犯了他人名誉权,违反了《民法典》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若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0人

    回复于2025-06-18 17:08:32

    指名道姓的话,这个就属于侵权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66人

    回复于2025-06-19 06:58:16

    这事对方行为侵犯名誉权。可先收集群辱骂、造谣、散播隐私信息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截图等。然后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能协商解决最好。若对方拒绝,可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其承担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责任。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2*****81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