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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员工离职不认可提成部分薪资

山东省-泰安市 劳动争议 2025-06-17 17:19:01
用户:184*****555
律师回复(6)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1人

    回复于2025-06-17 17:20:04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需要您详细说明以便更好的为您解答。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7人

    回复于2025-06-17 17:34:20

    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工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85人

    回复于2025-06-17 18:09:09

    如果劳务合同中有关于提成的约定,员工可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证据,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企业按约定支付提成薪资。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员工则需证明存在关于提成的口头约定或企业有发放提成的惯例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05人

    回复于2025-06-17 18:19:44

    跟他协商不了,让他去走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22人

    回复于2025-06-17 23:04:26

    这种情况,企业得先看劳务合同里对提成薪资的约定。要是合同明确规定了提成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企业就按合同拿出计算依据和支付记录。若员工还是不认可,可先和员工友好协商,解释清楚提成计算情况。协商不成,企业可让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由他们来判定提成部分薪资的合理性,企业积极配合处理就行。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0人

    回复于2025-06-18 12:06:2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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