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霍州煤电辛置煤矿工作,从1986开始参加工作。累计工龄39-40年左右。参加工作至今没有旷工没有长时间停止工作的时候,中间有几年单位没有交社保,本人并不知情,快退休的最后几年通知过让查社保,中间有5年单位没有交上去,让补交这部分钱,本人自己交了,切有收据。但今年退休时,单位却说那几年不能算。实际是补交的那部分钱单位没有交上去。(等于工龄-5年)影响本人退休工资,说补交的那部分钱完了会退回来。我想请问,可不可以要求单位对我进行补偿。赔偿我损失的5年工龄的工资?
山西省-临汾市
劳动争议
2025-06-17 1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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