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5.3月开始租房,一进房间就有气味当时房东负责人承诺甲醛合格,于是我签订了合同。入住后还是很大的气味,我便买了空气净化器除甲醛,定期过来开窗通风,期间仅仅入住几天直到五月底入住房间发生了喉咙痛流鼻血的现象怀疑甲醛仍然超标。和负责人沟通无果请了第三方机构检查出来甲醛超标,该栋还住着很多年轻人他们并不知甲醛超标,也不会买空气净化器,严重会危害很多人的健康。我的诉求是被告作为出租人,未提供安全居住环境,构成违约,应退还租金、押金,并赔偿原告因甲醛超标产生的检测费、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请求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对房东/公寓公司查处,要求整改,保障居住卫生安全 。
湖南省-湘潭市
侵权维权
2025-06-17 1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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