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税务注销(关键前置步骤)
清缴税款: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是否有欠税、罚款,补缴后申请“清税申报”(已实行“多证合一”的企业,税务注销信息会同步至市场监管部门)。
注销税控设备:若已申领税控盘/UK,需到税务局缴销并收回设备。
取得《清税证明》:税务注销完成后,凭证明办理工商注销。
2. 线上申请简易注销(适合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
登录平台: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网通办”平台)进入“企业注销专区”。
填写信息:选择“简易注销”,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无需上传)、简易注销承诺书(声明无债权债务)。
公告期:公示45天(个体工商户无需公告),无异议后提交申请。
审核与领证: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由登记机关收缴或公告作废。
3. 线下办理(适用于不符合简易注销情形)
清算组备案(公司制企业):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可通过线上同步申请),成立清算组并发布公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算报告(公司制需股东会决议确认,个体工商户无需);
税务注销证明;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其他登记机关要求材料(如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现场核验:部分地区需携带公章及原件到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证明。
4. 后续事项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到开户行办理账户注销。
社保/公积金注销:若有开户,需先停缴并申请注销,避免产生滞纳金。
公章缴销:到指定刻章点或公安机关注销公章、财务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