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政府一直拖着有五年过渡费没给我们,我们是高压电项目进行的拆迁,镇府说那个项目2019年就结束了,但是我们是到去年年底才进行正常安置,我们当时选的是统归自建,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地方修,镇府也一直没用心来解决,镇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面我们统归自建的也能享受统归统建进行拿放票来安置,我想咨询 我们是否能够按照法律拿到完整的过渡费?镇府说如果我们要拿过渡费 就取消我们已经安置的房子,他们是否有权利这么做?
湖北省-武汉市
拆迁安置
2025-06-15 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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