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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政府一直拖着有五年过渡费没给我们,我们是高压电项目进行的拆迁,镇府说那个项目2019年就结束了,但是我们是到去年年底才进行正常安置,我们当时选的是统归自建,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地方修,镇府也一直没用心来解决,镇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面我们统归自建的也能享受统归统建进行拿放票来安置,我想咨询 我们是否能够按照法律拿到完整的过渡费?镇府说如果我们要拿过渡费 就取消我们已经安置的房子,他们是否有权利这么做?

湖北省-武汉市 拆迁安置 2025-06-15 16:07:29
用户:136*****502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97人

    回复于2025-06-15 16:13:25

    正常来说安置房和过渡费不是一个费用,并不冲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76人

    回复于2025-06-15 16:41:05

    你们能按法律拿到完整过渡费,政府拖付过渡费已违约。政府说要拿过渡费就取消已安置房子,没权利这么做,安置和过渡费是两回事。解决方案是先和政府协商,明确过渡费支付事宜;若协商不成,收集拆迁协议、过渡费未支付等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6人

    回复于2025-06-15 16:59:59

    根据相关法律,在安置完成前,因政府原因导致过渡期限延长,你们有权拿到完整过渡费。政府以发放过渡费为由取消已安置房屋的做法通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安置与过渡费是不同的补偿内容,应分别按规定执行。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99人

    回复于2025-06-15 18:51:55

    拖的时间比较长的,建议走法律程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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