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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娃 已经办酒席 已给12.8彩礼 没登记 男朋友不给去上班 也不给生活费 想分开去上班 但是也想有娃的探视权 有处理方法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婚姻家庭 2025-06-13 13:10:44
用户:177*****556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84人

    回复于2025-06-13 13:11:14

    未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存在婚姻关系,男方无义务支付女方生活费,若女方生活困难可起诉要求男方适当帮扶。关于工作,男方限制女方上班属侵权,女方有权自主决定工作事宜。对于孩子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此外,未登记结婚,符合条件时彩礼可要求返还。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438人

    回复于2025-06-13 13:13:08

    你好,可以双方协商处理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35人

    回复于2025-06-13 13:15:13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3人

    回复于2025-06-13 13:28:56

    没登记就没结婚,分开直接分开就行。关于孩子探视权,双方能协商就协商,签个协议明确探视时间、方式等。若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另外,已给的彩礼,若对方要求返还,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部分返还。现在你能先和对方好好沟通探视权的事,沟通不好就走法律途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0人

    回复于2025-06-13 18:56:07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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