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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是装修师傅,某装修公司老板让我爸爸干活,有几个工地,工钱大部分都没给我爸爸,总共十万左右,请问这种有办法追回吗,没有合同,微信上发过价格给老板,老板没有过回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劳动争议 2025-06-12 16:11:20
用户:158*****238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人

    回复于2025-06-12 16:13:44

    虽然没合同,但发过价格能作为一定证据。首先尽量和老板协商,让他承认欠款事实并确定还款时间,过程可录音留证。其他可收集干活时的工作记录、工友证言、老板确认工作成果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凭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老板支付工钱。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267人

    回复于2025-06-12 16:16:57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91人

    回复于2025-06-12 16:39:04

    拖欠时间比较长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有人证也可以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5人

    回复于2025-06-12 16:59:37

    有对方身份证号码的话,尽快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5-06-12 20:32:56

    你爸爸虽没合同,但可收集聊天记录、工作照片、工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劳务关系和工作量,然后与装修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向法院起诉来追回工钱。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5-06-13 12:02:4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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