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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政府通过考试招聘的公益性岗位,14年开始上班,到现在11年了,拿的还是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同工同酬,但是人社和政府说我们现在的雇佣关系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劳动争议 2025-06-12 15:12:42
用户:152*****471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人

    回复于2025-06-12 15:18:44

    首先,虽被指雇佣关系不合法,但你们已工作11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同工同酬合理合法。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诉求。若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23人

    回复于2025-06-12 15:59:49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5-06-12 20:35:40

    首先应了解雇佣关系不合法的具体原因,针对性地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同工不同酬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人

    回复于2025-06-13 12:02: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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