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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6-12 10:24:02
考虑到公公病重情况,若想把共同共有的房产过户,继承过户在公公去世后可能最划算,不用缴纳增值税、个税等,不过要等发生继承事实;若现在过户,可走赠与或买卖。赠与要交契税等,买卖则按正常交易缴税。建议先去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具体税费,再结合家庭情况选合适方式。
回复于2025-06-12 10:51:22
房产证是4个人的名字吗?这样算4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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