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5年6月7日与济南悦己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起租日期是6月14日,悦己承诺在6月8日一天内把房屋打扫出来并按照承诺提供能正常居住的条件,以及说好的拍照发给我也没有履行,租房前悦己中介说门锁可以给换,换一个正常的普通的锁就行,门之前是一个五元一把的金属锁,摇摇晃晃的,我没有办法得到正常的个人安全保障,6月9日下午我联系他又说换不了,维修不了,这样用就行,态度很消极,根本就没有积极去给我解决该问题,一直拖一直拖,看到该房子以三室一厅改建成了五室零厅,改电,加增电表,不缴纳200的电表使用费的话电费是8毛多一度。由于这种种我向悦己提出解除合同以及退还所有押金和房租,让我走法律程序
山东省-济南市
合同纠纷
2025-06-11 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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