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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于6月5日晚八点左右骑电动车在路口被一辆小轿车撞了,对方全责,车辆有全险送到医院经检查后诊断为胫骨平台外侧骨折,还有多处韧带损伤,这周一交警队给对方保险公司开了垫付通知单,但是对方保险员联系我们说只有住院医疗费超出一万八才给垫付,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对方保险公司能不能给垫付,该怎么垫付,怎么理赔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交通事故 2025-06-10 20:10:58
用户:152*****084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76人

    回复于2025-06-10 20:31:26

    首先,交强险有责情况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一万八,超出部分才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承担,所以保险员说超一万八才垫付有一定依据,但交强险可先垫付一万八。你可与保险员再沟通,让其先垫付交强险限额内费用。若不垫付,可自己先垫付保留好票据。治疗结束后,拿相关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起诉。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5-06-10 20:40:09

    你好,治疗结束后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额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3人

    回复于2025-06-11 10:29:16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6人

    回复于2025-06-11 18:39:02

    这种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能垫付。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你可让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理赔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你需保留好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理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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