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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号19.22分左右我在送餐途中,在广州海珠区江南大道南侨港路口(公交站)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与轿车碰撞,由于海珠区交警警力不足与车主走了交管12123事故快速处理,判定我为全责,报了保险要6月10号早上九点过后才能与我联系定损,车主要我赔偿他修车期间的误工费每天3000元整请问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6-10 02:01:57
用户:184*****700
律师回复(4)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30人

    回复于2025-06-10 07:40:29

    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不支持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31人

    回复于2025-06-10 09:59:2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31人

    回复于2025-06-10 10:35:17

    在此次事故中你负全责,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车主要求的修车期间每天 3000 元误工费,需其提供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若无法提供合理证明,你可拒绝该赔偿要求,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寻求交警调解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83人

    回复于2025-06-10 12:38:49

    首先,等保险联系定损,让保险介入处理赔偿。车主要求的每天3000元误工费需合理考量,若对方是营运车辆,可让其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证明实际误工损失;若非营运车辆,一般无误工费。若双方就赔偿达不成一致,可等对方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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