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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请教一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6月3号下午我儿子在河北安平志臻学校课间打水期间与同学发生冲突,对方孩子平时有欺负我儿子的行为,打水期间多次把孩子水杯弄倒,我儿子忍无可忍用热水泼了对方孩子,水少皮肤发红不严重。对方也泼了他,我儿子回到教室座位上对方孩子接满满一杯一百度热水倒到我儿子身上将孩子烫伤。医院诊断为一度烫伤。两个孩子初一,十三,十四岁。这种情况我们怎么追究对方责任,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能争取到什么赔偿

河北省-衡水市 其他 2025-06-09 18:14:35
用户:139*****159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人

    回复于2025-06-09 18:15:13

    在这种情况下,可先与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您可以争取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74人

    回复于2025-06-09 18:17:48

    学校承担管理过失责任,对方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您这边小孩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可以争取的赔偿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91人

    回复于2025-06-09 18:22:55

    跟对方协商不了,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大人的误工费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人

    回复于2025-06-10 13:37:25

    首先,可与对方孩子家长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事发经过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学校安保、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能争取的赔偿主要是孩子治疗烫伤产生的各项费用,若影响学习,还可主张适当的补课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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