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19年的时候,想给患癌症的父亲买药给怀孕的媳妇和宝宝去澳门买东西,就花了2万找公司办理了一个不限次数的港澳通行证,半年内出入澳门共计132次。办证过程都是本人到相关官方部门做的办理,每次出入境均是有的官方正规口岸。目前是原来办理的公司法人被抓判了5年。连带当时办理港澳通行证的19个人司法所全部做了调查,其他城市司法所均只是问询,朋友户籍所在地山西长治壶关县那边司法局说他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签署认罪认罚书可以缓刑。朋友因不懂法律,也未咨询律师确认自己是否涉及犯罪,考虑到自己过去有过未成年人犯罪案底,只要认罪了就不需要坐牢,只是需要监管,当时就签了认罪确认书。这种情况是否涉嫌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
山西省-长治市
刑事辩护
2025-06-07 0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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