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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有离婚打算,有两个女孩,女方一直带着,大的13岁.小的11岁,有套房子是女方父母给的首付及一直在还房贷,房产证上有女方父母和小两口四人的名字。男方只是在装修的时候给了7万元,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孩子怎么判呢!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6-05 23:34:33
用户:159*****177
律师回复(5)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94人

    回复于2025-06-05 23:36:35

    八岁以上的孩子主要是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款出资男方可以主张。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49人

    回复于2025-06-05 23:40:31

    房子因房产证有四人名字,属四人共有。女方父母付首付和还房贷贡献大,男方仅装修出7万,分割时会考虑各方出资等情况,女方及其父母应占较大份额。孩子方面,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大概率会按孩子意愿跟女方生活。建议先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08人

    回复于2025-06-05 23:44:44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724人

    回复于2025-06-06 10:35:32

    关于房子,因房产证有四人名字,一般先析产确定各方份额,考虑到女方父母首付及还贷情况,他们份额可能较多,夫妻共同部分再按出资等情况分割,男方装修出资 7 万可适当考虑。关于孩子,因女方一直抚养且孩子较大,有表达意愿能力,若孩子愿意跟女方,女方抚养条件也不错,女方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但法院会依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综合判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07人

    回复于2025-06-06 11:54:0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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