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616人
回复于2025-06-05 07:59:5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女方应退还彩礼及三金。但考虑到双方已同居8个多月,法院可能会根据同居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退还比例,通常不会全额退还。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月帮助89人
回复于2025-06-05 08:00:39
未领取结婚证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可要求全退。
月帮助2066人
回复于2025-06-05 08:31:42
你好,可以协商,一般要退还大部分
月帮助4088人
回复于2025-06-05 10:43:25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月帮助8442人
回复于2025-06-05 17:22:24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双方已同居8个多月且订婚,全部退还不合理。建议双方先协商,考虑同居时间等因素,女方可退还大部分彩礼,比如退还15万左右及三金,若协商不成,男方起诉的话,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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