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个成都商铺现铺,款已经付清。
但是购房合同销售没有给我,理由是他们需要拿去网签备案,目前只给了一个预定合同。销售说购房合同都是国家统一版本没有问题,所以没有细看。
然后购房合同需要等几个月才能給,因为公司办理备案需要些时间。
但是他们物业立刻就联系我说收房要缴纳物业费了,因为购房合同内有规定是款清就开始计算物业费。
但国家规定的是交房才开始计算,
交房需要收据凭证。销售暂时也没有提供。
想请问他们这种合同规定是否违法呢?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5-06-03 17: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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