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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从事居家催贷工作,结果上面的人被查出诈骗 因此被逮捕。当事人在不知道上面有诈骗行为,在5月8日在被抓漳州南靖县看守所

福建省-漳州市 刑事辩护 2025-06-01 18:38:50
用户:139*****797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539人

    回复于2025-06-01 18:54:53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21人

    回复于2025-06-01 22:32:07

    这种情况当事人若确实不知存在诈骗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首先要尽快为当事人委托辩护律师,律师可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具体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查看证据。若当事人确实不知情且无诈骗故意和行为,律师可争取为其做无罪辩护,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关法律意见和证据,争取尽早解除强制措施。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9人

    回复于2025-06-02 10:51:40

    若当事人确实不知晓上面的人有诈骗行为,仅是正常居家催贷,未参与诈骗活动或为之提供帮助,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通常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需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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