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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2025年5月31日在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薛家庄村的一个路口,我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在一个路口突然出来一辆车,在通过路口的时候我已经减速,我的车头已经过去那个路口了然后还是撞上了我副驾驶车(车门已经打不开了车门已经变形)和右后门(有划伤和撞的一个坑)划痕,然后我下车问他怎么解决的时候,前面来了一辆车我需要给他让出路来,没想到他驾驶上摩托车就走了,然后我就冲过去喊他然后他就回头看我一眼,然后肇事人扭头就走了,去追也没追上,一辆驾驶摩托车的人逃离现场,现在找不到人

山东省-泰安市 交通事故 2025-06-01 17:27:31
用户:134*****817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2人

    回复于2025-06-01 17:28:3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7人

    回复于2025-06-01 17:33:50

    您好,报警了吗,报警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9人

    回复于2025-06-01 18:18:48

    在此次泰安新泰市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若其尚不构成犯罪,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应立即报警,配合警方调查,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21人

    回复于2025-06-01 22:43:53

    这属于肇事逃逸。你应第一时间报警,向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像摩托车特征、肇事者外貌等。警方可通过路口监控、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查找肇事者。等找到人后,可要求其承担车辆维修等费用。若警方认定对方逃逸负全责,你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索赔,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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