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679人
回复于2025-06-01 00:20:35
你好,要不回,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月帮助2101人
回复于2025-06-01 00:21:35
你们结婚多久了,是因为什么事情要离婚的,婚后是否有共同生活呢?
月帮助4238人
回复于2025-06-01 12:58:48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月帮助12025人
回复于2025-06-01 17:55:54
根据民法典,以下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符合这些,可先和对方协商要回金首饰等彩礼,协商不成,可收集给付彩礼的证据,比如购买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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