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欺诈 签约方:新疆三为宏盈公司 地址造假:合同写1号楼4单元502,实际交付2号楼2单元502。押金挪用:
强占差价320元。个人信息侵权一中介员工冒充“社区报备专员”,骗取血型、曾用名等敏感信息,有社区已录音记录证明系不是社区工作人员。3洗钱嫌疑 一租金经“重庆航畅科技”收取,资金链路异常。4.抗拒执法 —中介拒接警察协调电话(派出所出警记录载
明)法律诉求:民事赔偿,主张退一赔三,信息侵权精神赔偿,报销搬家,酒店费用(凭票),刑事推送,将招摇撞骗者移送公安立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合同纠纷
2025-05-31 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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