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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酒店前台私自挪用酒店旅行社房费,和酒店产生纠纷。本人有收付款记录,金额和酒店双方不一致。被迫签了欠条,和酒店要对账,人家根本不认。现已还清欠款多归还¥4000。请问有没有办法可以要回这笔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其他 2025-05-31 21:07:20
用户:175*****509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901人

    回复于2025-06-01 00:37:53

    如果有多归还4000的证据,可以找对方退还,保留沟通的录音或者聊天记录等相关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你的问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9人

    回复于2025-06-01 09:05:36

    如果能证明欠条是被迫签订的,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欠条,并凭借收付款记录等证据,要求酒店返还多还的 4000 元;若无法证明欠条是被迫签订的,要回这笔钱可能会比较困难。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21人

    回复于2025-06-01 18:16:50

    您有收付款记录,这是关键证据。被迫签欠条可主张撤销,因为受胁迫签的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可先与酒店再次协商,出示收付款记录要求对账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欠条并返还多还的 4000 元。起诉时带上收付款记录等证据,让法院查明事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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