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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民办学校已工作 18 年,目前老板决定 9 月份停止办学,而且老板已跟我签的是无限期劳动合同,请问,老板跟我解除合同,我本人能够获取哪些经济利益?

广东省-珠海市 合同纠纷 2025-05-30 18:23:50
用户:134*****731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127人

    回复于2025-05-30 18:25:06

    你好,可以协商经济补偿金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65人

    回复于2025-05-31 10:08:12

    老板因学校停办与您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通常您可获得经济补偿,按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 18 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老板解除合同的行为违法,您有权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5-31 11:46:0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3人

    回复于2025-06-02 11:04:22

    老板停止办学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获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工作18年,能获18个月工资补偿。月工资是您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您可先和老板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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