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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在草桥嘉园路中间与一个送外卖骑电瓶车相撞,我母亲手部流血不止,送医院需要住院缝合,警察划分责任,一人一半,骑手无碍,母亲住三天院未请护工,出院公花费12000元,出院骑手保险报销5000,剩余7000千要求我母亲承担,我想咨询我们应该出这个钱吗?

北京市 交通事故 2025-05-30 15:44:33
用户:186*****283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539人

    回复于2025-05-30 15:46:14

    你好,需要按照各自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6人

    回复于2025-05-30 16:22:54

    双方根据责任划分在总金额上是一人一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9人

    回复于2025-05-31 10:16:15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需要出的。因为交警划分责任为一人一半,在骑手保险报销后,剩余的 7000 元按照责任比例,你母亲需承担一半,即 3500 元,骑手也应承担 3500 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2人

    回复于2025-05-31 11:40:1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21人

    回复于2025-06-02 10:38:31

    责任划分一人一半,意味着双方对事故损失各承担50%。总花费12000元,双方理论上各承担6000元。骑手保险报了5000,他还应再给你母亲1000元。你方不用再出钱,可先和骑手友好协商让他补齐这1000元,若协商不成,保留好相关凭证,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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