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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去年毕业后在一家企业就职,本人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人事专员,我在单位打扫一年领导办公室了,现提出拒绝继续打扫卫生,但是办公室值日我没有拒绝,但领导叫我不敢就走人,我不说我不会主动离职的,人事方面的活我有干,领导扬言要扣我绩效,今天发生争吵,有录音。这一年内,去年九月提出不想搞卫生,当时口头答应很快安排另一个人来接我的活,直到今年二月,我再次抱怨我不想搞卫生,然后问我一句能再忍忍吗,结果今天非常强制要求我继续搞卫生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30 13:30:10
用户:134*****505
律师回复(4)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48人

    回复于2025-05-30 14:01:32

    您的劳动合同中若未明确约定"打扫领导办公室"属于工作职责,则用人单位单方增加该要求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需协商一致的规定。人事专员岗位通常不包含保洁职责,该要求可能构成不合理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扣除绩效需有合法依据,若仅因拒绝非本职工作而扣减,涉嫌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1人

    回复于2025-05-30 14:53:1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刘毅律师

    月帮助39人

    回复于2025-05-30 15:18:04

    人单位安排超出工作职责范围的清洁任务不合理。你有权拒绝不合理安排,录音可作为证据。若领导扣绩效,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381人

    回复于2025-06-02 10:19:08

    首先,领导强制你打扫卫生且以走人、扣绩效威胁,超出你工作职责,不合法。你有录音可作证据。建议你先和领导心平气和沟通,明确指出打扫领导办公室不在你工作范围内。若沟通无果,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合同履行,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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