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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继承权 父亲名下有二套房产,有一儿三女。其中一套儿子长期居住着,但房产未过户,另一套母亲和小妹居住,小妹未嫁人。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父亲突然得了老年痴呆病,导致无法办理,今年父亲去世,准备办理,大妹提出让儿子放弃母亲现住的那套房产权。说明;儿子所居住的这套房产原本是儿子单位所分配福利房,因改造期间办理手续时在外地工作,将所有办理事物全面委托给了父母办理,然而,最后是办理在父亲名下。房证也是6年后才下发的,所以,把房权一事搞成现在这样子。 特向您咨询!

北京市 婚姻家庭 2025-05-29 10:54:44
用户:186*****133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193人

    回复于2025-05-29 10:58:30

    你好,如果是属于儿子自己的可以提交相关材料主张所有权,不属于遗产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26人

    回复于2025-05-29 11:02:23

    具体情况电话沟通,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27人

    回复于2025-05-29 15:59:18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亲名下的两套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儿子居住的福利房虽有特殊情况,但登记在父亲名下一般也作为遗产继承,各继承人可协商继承份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1人

    回复于2025-05-29 17:10:42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381人

    回复于2025-05-30 21:35:01

    首先,儿子住的房虽在父亲名下,但属儿子单位福利房,儿子可提供委托办理及单位分配证明,证明房产实际归属自己。其他三套房产属父母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其份额由母亲、儿子、三女儿法定继承。大妹让儿子放弃母亲现住房产权不合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明确产权。建议先协商,协商无果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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