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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正在进行征地赔偿,但是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家里8口人,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和我以及姐姐两个小孩,我的一个小孩,补偿公示中我、我的姐姐以及我们两个的孩子只算半个人头来算,也就是全家户口上是八个人,但是征地补偿公示是5.5人,这种赔偿制度是可以的吗,是否涉及违法行为。我和我姐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没有迁出,三个小孩的户口也是出身就在娘家。另外我是留在家里的,不是出嫁,请问打官司的胜算是多少?

浙江省-宁波市 拆迁安置 2025-05-28 13:31:31
用户:136*****029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111人

    回复于2025-05-28 13:33:42

    这种补偿公示把你们和孩子算半个人头可能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应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权益。孩子户口也在本村,也应正常算人头。打官司胜算较大,可先和村里协商,要求按8人补偿;协商不成,收集好户口、补偿公示等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616人

    回复于2025-05-28 16:07:57

    仅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这种赔偿制度很可能不合法。因为你和姐姐及孩子们户口都在娘家,若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不以出嫁与否为标准,你们应与其他成员享受同等补偿,按半个人头算可能违反男女平等及成员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但打官司胜算难以准确判断,还需结合当地具体征地补偿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及相关证据等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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