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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酒吧工作但是没签任何合同只签了个宿舍住宿的合同,然后一开始招我的人跟我说好了提前半个月跟他说就能离职我提前半个月说完后老板又说公司制度是一个月才能走,这种情况我走了他如果不发工资我能要回吗

四川省-乐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5-28 12:31:10
用户:185*****262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89人

    回复于2025-05-28 12:36:48

    能要回。虽没签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招人的人代表公司承诺提前半月离职有效,老板以一个月制度限制不合理。若走后不发工资,可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并因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71人

    回复于2025-05-28 12:45:51

    可以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61人

    回复于2025-05-28 12:52:31

    这种情况下如果老板不发工资,你能要回工资。虽然你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你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要求酒吧支付工资,还可能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人

    回复于2025-05-28 15:07:4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03人

    回复于2025-05-28 16:38:43

    不发公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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