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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一次在学校食堂中吃出了苍蝇,导致我浑身发抖,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向食堂提出赔付,1000元要求,其拒赔,并且态度恶劣,理直气壮,只给我25元代餐卷,最后在老师和领导的调节下,其赔付我100元,时隔3天我第二次在学校食堂吃出了虫子,食堂负责人第一时间将为他看的虫子揉碎,并且看我浑身发抖,在说了不要动我的时候还在硬拉扯我,最后我在老师的陪伴下去了医务室,经过医生的诊断,是应激反应,最后在调节下赔付200元,不了了之,今天在我到食堂打饭时,她将我的饭挑来挑去很恶心,并且理直气壮的说为了食堂卫生,对我造成伤害,现在想问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浙江省-宁波市 侵权维权 2025-05-28 11:18:10
用户:193*****169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36人

    回复于2025-05-28 11:20:56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9人

    回复于2025-05-28 11:22:37

    你可先收集证据,像饭菜中有异物的照片、视频,与食堂沟通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然后向学校反映,要求学校处理并加强食堂监管。若学校处理不满意,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中有异物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一千按一千赔。若食堂行为给你身心造成伤害,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890人

    回复于2025-05-28 11:26:10

    根据《食品安全法》,你有权要求食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你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异物照片、消费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先与食堂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校方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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