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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归属:父亲去世多年,房产登记在父亲名下,母亲健在,5名子女(2子3女)。 2. 现状:母亲(80多岁)欲将房产过户给我(小儿子),其他4子女同意,但大女儿反对。 3. 赡养情况: - 我长期负责母亲衣食住行及夜间看护; - 大女儿因家庭矛盾已2年未探望,未承担赡养义务; - 房屋两次装修费用(2万余元)由我独自承担。 4. 求助: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房产过户?大女儿的继承权如何处理?继承份额每个人都是多少?

甘肃省-陇南市 其他 2025-05-27 22:54:21
用户:187*****609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36人

    回复于2025-05-27 22:58:00

    你好,大女儿可以按份继承父亲的份额,至于你母亲的份额可以写一份遗嘱赠予你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22人

    回复于2025-05-27 23:12:55

    如果大女儿不同意放弃继承,那就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走法律途径继承。父母的房产在你父亲去世之后,你父亲的遗产占1/2,5名子女加上母亲,总共是6位继承人,那么大姐能分到的继承一半房产的1/6。如果母亲和其他几个子女都同意把房产给小儿子,那么小儿子能拿到母亲那一半再加5/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59人

    回复于2025-05-28 08:30:58

    这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后,其份额由母亲和5名子女法定继承,每人继承父亲份额的六分之一。大女儿虽有继承权,但她两年未探望、未承担赡养义务,可少分。想过户,可先协商,若大女儿仍反对,可向法院起诉,提供你赡养多、承担装修费等证据,请求法院判房产归你,再凭判决过户。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890人

    回复于2025-05-28 16:27:13

    首先,若房产是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母亲,另一半由母亲和 5 名子女平均继承。若想过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母亲和其他同意的子女可起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大女儿不赡养、自己尽主要赡养义务等,请求法院判决过户。大女儿有继承权,但因其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定继承下,若平均分配,母亲和 5 名子女共 6 人,每人继承父亲房产份额的六分之一,即房产的十二分之一,但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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