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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些问题 就是我是行人走在马路上 被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撞飞了 受伤进医院了 当时电动车开的飞快 交警定责我无责 电动车全责 然后当时事主第一天有来医院看过我 让我好好治疗 也没说他走外卖保险的理赔 到后期他说走的保险理赔 事故至今已经13天了 保险理赔要求我这边出具证明 让我拍照事故受伤照片 但是13天我外伤那些都已经好了 就剩下大腿内伤 神经损伤那种 然后保险这些备注 人伤仅二级私立的医院可报销 但是我当时被救护车拉去就近的私立医院治疗了 当时事主没有提前告知他要走保险 也没有提前对接保险 没有提前告知我需要什么材料 事发13天后才在保

福建省-漳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5-26 19:27:43
用户:158*****800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6 19:29:49

    首先,虽然外伤好了,大腿内伤和神经损伤也得去医院开诊断证明,证明受伤情况。对方没提前告知走保险和所需材料有过错。若医院是正规私立,虽备注二级可报销,也可争取让保险理赔,和保险公司说明情况,强调当时是被救护车拉去就近治疗。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5-05-26 19:35:4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7 12:36:11

    虽然事主未提前告知保险事宜及所需材料,但你仍应按保险公司要求尽量提供现有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等以证实大腿内伤情况;同时,若对保险报销的医院等级限制有异议,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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