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747人
回复于2025-05-26 16:03:53
法院让交付500元公告送达费用通常是合理的,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的法定送达方式,费用一般由原告垫付。若被告未接收传票法院就驳回起诉不太妥当,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应驳回。解决方案是你可先交付公告费用完成送达,让诉讼继续进行,后续若胜诉,公告费可要求被告承担。
月帮助2584人
回复于2025-05-26 16:07:19
公告送达一般是200至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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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5-26 16:25:14
应该是公告送达传票和起诉材料吧?
月帮助4654人
回复于2025-05-27 18:17:57
法院仅因被告未接收传票就驳回起诉通常不合理,一般会先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且公告送达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法院让原告交付公告费在程序上有一定依据,但驳回起诉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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