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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认定下来了,伤情稳定后,去找社保局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说要等六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跟认定书上说的伤情稳定即可申请有出入。请问该如何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劳动争议 2025-05-25 19:49:51
用户:180*****138
律师回复(6)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5 19:50:16

    这种情况,你可先向社保局了解要求等待六个月的具体依据和政策规定,看是否存在误解;若确实存在冲突,可考虑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专业律师,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4人

    回复于2025-05-25 19:52:46

    你好,以鉴定机构判断为准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45人

    回复于2025-05-25 21:01:09

    不影响你的,你按照他们这个做没关系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848人

    回复于2025-05-25 21:48:04

    一般是六个月之后去做鉴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5 21:53:04

    先别急。你可以和社保局进一步沟通,了解他们要求等六个月的依据,看能否让其出具书面说明。同时,准备好能证明你伤情已稳定的材料,像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若沟通无果,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说明认定书上“伤情稳定即可申请”的规定,争取按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5-05-26 12:45:3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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