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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婚前首付购买,婚后打贷款,女方没有承担过房贷,但婚后房子也加了她名字,这种离婚房子怎么分,名下入股的饭店,亏盈状态,钱用于家庭开支,男方负债30多万,女方负债七八万,需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女方能否净身出户.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5-25 19:30:21
用户:176*****127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24人

    回复于2025-05-25 19:48:40

    婚前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名字,一般视为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婚前首付部分及对应增值一般属首付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629人

    回复于2025-05-25 21:53:00

    婚后还贷,即使是男方一人还贷也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对外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成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64人

    回复于2025-05-25 21:54:41

    房子虽婚前首付,婚后加女方名视为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综合出资等情况分割。饭店入股盈亏用于家庭开支,双方负债都属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规定,除非女方自愿。建议先协商分割财产和债务,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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