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四个朋友去去唱歌,在KTV大厅与朋友之间摔跤,他脚踝骨折,目前责任怎么划分

江苏省-苏州市 医疗纠纷 2025-05-24 23:17:28
用户:177*****971
律师回复(4)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09人

    回复于2025-05-24 23:29:17

    同等责任五五开。。。。。。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19人

    回复于2025-05-25 02:25:26

    一般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双方双方自愿 参加摔跤活动,应当遇见可能会受伤的情况,所以双方都存在过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5 08:31:34

    如果四个朋友在 KTV 大厅摔跤是因为相互打闹,且都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能按公平原则分担责任;若一方存在故意推搡等行为致他人骨折,则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KTV 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提示等,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5 15:57:40

    这种情况下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首先KTV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大厅地面湿滑或有障碍物未及时清理导致摔伤,经营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其次要看同行朋友是否存在推搡、嬉闹等过错行为,若有证据证明他人直接导致受伤则需分担责任。建议及时调取监控录像固定证据,协商赔偿时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KTV及有过错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97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