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948人
回复于2025-05-24 16:30:21
17 岁劳动者有权要回少发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虽有不满六个月离职按临时工算的约定,但该约定可能因违法而无效,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5-05-24 16:33:11
首先,单位以不满六个月离职按临时工100算工资,可能属于不合理的单方规定。你正常工作一天工资应是170元,干了九天半,少发600多不合理。你可以先和店长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应按约定的170元一天结算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上班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5-05-24 18:07:0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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