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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走离职手续到发工资时工资并未结清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5-23 13:31:18
用户:189*****437
律师回复(7)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人

    回复于2025-05-23 13:31:41

    这种情况下先协商,不给只能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51人

    回复于2025-05-23 13:31:43

    正常走离职手续后工资未结清,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因为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28人

    回复于2025-05-23 13:34:59

    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476人

    回复于2025-05-23 13:53:26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97人

    回复于2025-05-23 13:55:12

    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人

    回复于2025-05-23 15:28:56

    这种情况公司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工资。你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结清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7人

    回复于2025-05-24 10:08:1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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