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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申报安装充电桩,村委会以家门前停车超出建筑红线损害其他居民公共利益为由不同意申报,实际停放只有车左前轮压出路面,不影响街道正常通行,而且街道里所有车辆停放都是有部分超出街道,对此村委却是允许,但申报充电桩就不同意,请求意见

广东省-中山市 其他 2025-05-23 13:24:46
用户:180*****243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51人

    回复于2025-05-23 13:25:22

    村委会以停车超出建筑红线为由不同意申报充电桩的做法不合理。虽然理论上超出建筑红线可能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但你家车只有左前轮压出路面且不影响通行,同时村委对街道其他类似停车情况允许,却唯独不同意你申报充电桩,这存在差别对待,有失公平,你可与村委进一步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出示相关规定依据。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28人

    回复于2025-05-23 13:30:49

    协商不成可以打12345反映情况。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人

    回复于2025-05-23 15:31:40

    村委以停车超红线不同意申报不合理,虽车左前轮压出路面但不影响通行,且街道车辆普遍有部分超出都被允许。可先与村委沟通,说明其他车辆也有类似情况且不影响通行,申报充电桩是合理需求。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其他车辆停放情况证据,向镇政府反映,请求协调处理,保障自身合理安装充电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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