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方是摩托车驾驶员,全责方是出租车驾驶员,对方未在没有标识的路口掉头,导致我方直行与其相撞,事故认定书为对方全责。
2.事故发生导致我方身体多出擦伤和於肿,手掌浮肿较为严重,待消肿之后还未正常活动,随即对手掌进行拍片,结果显示右手掌小拇指根部出现错位骨折。期间赔付了我方十五天的误工费共3100多。
3.我方现在诉求对方,需承担本人住院做手术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手术住院等费用。
4.现在对方需要对方先行垫付住院费用,但是对方一直不予理睬,我方随后告知对方保险也未被理会。
5.事故发生地在延安市火车站,我方也多次沟通,但总被对方驾驶员以我只是个开车的搪塞过去,让我跟保险公司沟通。
陕西省-延安市
交通事故
2025-05-23 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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