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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女儿是一名初中生,在学校发生了一个事情,一个女同学暗恋一个男同学,然后我的女儿和这个男同学可能互生好感,我的女儿就跟她的朋友说想吓一吓那个女同学,然后都没有做,只是开玩笑的,那个女同学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会有可能比恐吓,就说慌到病了,要住医院,写遗书之类的。后来医生诊断她没有问题,但是就赖我的女儿,要求我们负责,那请问这个事情怎么处理?我的女儿为此已经写了检讨书

广东省-佛山市 其他 2025-05-23 11:54:51
用户:137*****332
律师回复(4)
  • 王昊旭律师

    月帮助579人

    回复于2025-05-23 11:58:05

    您好 这种情况无须担心,通常不涉及法律责任。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24人

    回复于2025-05-23 11:59:09

    你好,如果医院诊断对方没有问题,你女儿也没有实施具体侵害行为,你女儿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先找校方沟通反馈此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51人

    回复于2025-05-23 12:43:30

    你女儿和朋友仅有开玩笑的想法,未实际实施恐吓行为,且女同学经诊断无问题,你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可与对方家长沟通解释,若对方仍纠缠,可通过学校或法律途径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人

    回复于2025-05-23 15:48:34

    首先,你女儿只是开玩笑没实际恐吓行为,且医生诊断对方没问题,对方要求你们负责缺乏法律依据。已写检讨书可视为一定姿态。建议和对方及学校沟通,表明你女儿未实施恐吓,对方无证据证明损害与你女儿有关,不应担责。若对方仍纠缠,可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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