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号,本人和朋友一起去南宁车行,我朋友在车行那里贷款买车。然后我朋友的车直接卖给我,我和我的朋友都签了转移合同。我当时钱还差4万元,接着我就联系车行老板,车行老板推荐了一个金融贷款人,这个人帮我查看了征信,写了一些费用在A4纸上,一是安装GPS费用1500元,二是车辆评估1000元。当时,她叫我转钱作为定金,我就转了2500元。但是,我朋友的车是贷款买的,还有一点贷款需要还清有绿本才可以过户。所以当时我还没有签分期贷款合同。绿本邮寄回来需要几天时间,刚好这几天我凑够了4万元,我就够全款买我朋友的车了。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让办分期贷款那个人把我那2500元退还给我?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23 09: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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