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0326人
回复于2025-05-23 08:30:54
这主要看转让时对方有无如实告知房屋性质。若对方明知不能经营餐饮却没说,那对方有责任,构成欺诈。若对方也不知情,可能双方都无主观故意。解决方案是先收集证据,如转让协议、沟通记录等,和对方再次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并退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565人
回复于2025-05-23 08:37:29
若出租方未主动告知商铺由住宅改装且不能用于餐饮经营(尤其明知您拟经营餐饮),涉嫌违反《民法典》第708条关于出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如出租方故意隐瞒限制性规定,可能构成欺诈,您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月帮助1297人
回复于2025-05-23 08:49:27
接手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约定?
月帮助4227人
回复于2025-05-23 09:18:56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月帮助579人
回复于2025-05-23 09:26:10
您好 对方隐瞒真实情况不予告知,属于欺诈情形,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相关费用。
月帮助2476人
回复于2025-05-23 09:33:37
合同里面是否有明确购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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