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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轻人流行买痛金,即一种二次元周边黄金制品。但是除了品牌店联名外,一些黄金制品是个人制作并在网上进行售卖,比如《原神》《恋与深空》游戏角色转运珠等黄金饰品深受消费者欢迎。这些主体可能没有获得IP授权就进行商业活动。从法律层面上,对游戏或者其他作品的二次创作是否会涉及到侵权问题?怎么看待痛金的二次创作问题?另外,个体出售的痛金是否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消费者售后难等问题?

上海市 知识产权 2025-05-21 10:43:45
用户:199*****034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5-21 10:46:58

    二次创作若未经授权用于商业活动,大概率涉及侵权。游戏等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擅自用其元素制作痛金售卖属侵权行为。个体出售痛金因缺乏监管,有质量和售后问题风险。解决方案:创作者应先获授权再创作销售;消费者购买时选有授权商家,保留凭证,遇质量和售后问题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68人

    回复于2025-05-21 22:29:18

    从法律层面看,对游戏或其他作品的二次创作若以商业为目的且未获 IP 授权,通常会涉及侵权,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痛金的二次创作若未授权,同样属于侵权行为,应尊重原作品知识产权。个体出售的痛金因缺乏规范监管,存在质量问题风险,且个体售后保障能力有限,消费者可能面临售后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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