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两个弟弟报名上课各自花了2万的学费。租狗2
支各自7000合计一万四。总共给学费5.4W。5.9号学校组织去厦门参加考试,带租的狗去厦门考试当天考完当天还回来狗。5月19日老师称狗有皮肤病是由于我弟洗澡不当导致的狗凸毛,这个没有经过任何的专业医生鉴定,我们要带狗去经过专业的医生鉴定伤口从何而来,老师说如果带狗去医院要求我们赔偿6个月的费用1.8W,如果不带狗去医院就给5000块钱就行。请问这个合理吗?我要怎么维权。现在如果不给钱就不让上课。那我给的4万块钱的学费就白给了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5-20 19:18:54
用户:19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