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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姐姐送金手镯 94.7克 ,买之前有商量要,最后没要,东西一直她拿着 现在要寄给我,让我卖了给补差价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经济金融 2025-05-20 10:24:33
用户:182*****452
律师回复(4)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29人

    回复于2025-05-20 10:26:19

    明确赠予的,可不用返还(附条件除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5-20 10:29:28

    这事得看之前商量要金手镯时有无明确是赠予还是暂借。若明确是赠予,对方不能让你卖了补差价;若没明确,可与朋友姐姐协商,说明自己不想要,让她自行处理。若她坚持让你卖了补差价,你可拒绝,若对方纠缠,可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报警或走法律途径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5-20 11:27:07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若明确约定了你卖手镯补差价这个条件,那么在你接受并按要求卖手镯补差价后,赠与行为完成;若你不接受或未按约定补差价,朋友的姐姐可撤销赠与,有权要回金手镯。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39人

    回复于2025-05-20 12:23:33

    啥意思?你没要不用给他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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