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4年12月1日发生了我车辆速度缓慢在马路中间把对方一行人碰倒,交警到场判了我车辆与行人同等责任,行人年纪六十多岁,右脚骨折,带去医院检查冶疗,我垫付了医疗费用,一个月左右对方就没去医院检查了,我四月底后提交到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赔付如下: 医药费发票金额1247.09元,扣除125.09元非医保外费用,核赔1122元,营养费45天*30=1350元,护理费45天*75元/天=3375元,交通费90元,共计5937元。 对方家属的要求如下: 1.营养费:3000元(没依据) 2.护理费(3个月):5500*3=16500元(没发票与没依据)3.辅助器具(轮椅):269元(没发票) 4.

浙江省-杭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5-19 21:09:11
用户:133*****280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5-19 21:14:07

    保险公司的赔付是基于合理标准和证据的。对方家属要求中,营养费、护理费无依据,轮椅无发票,这些诉求较难得到支持。可先与对方家属沟通,说明赔付要依据法律和证据,按保险公司核赔方案赔偿。若对方坚持不合理要求,可让其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 于迎节律师

    月帮助75人

    回复于2025-05-19 23:17:39

    保险范围内的不用你赔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5-20 11:18:00

    在此次事故中,保险公司已按标准赔付,对方家属无依据的营养费、护理费及无发票的辅助器具费要求,缺乏法律支持,你可依据保险赔付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拒绝不合理部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6人

    回复于2025-05-20 11:44:0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67人

    回复于2025-05-20 16:53:42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28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