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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北京通州这边,有一个劳务公司,给我们签的合同工期是一个月,然后到一个月以后,他给我们的工资跟合同上面的严重不符,本来合同底薪6000,一天工作十小时,十小时以后每个小时加20元,但是发工资的时候给我按一天160元计算的,而且我们每天十二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5-19 16:23:50
用户:183*****969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088人

    回复于2025-05-19 16:26:48

    这劳务公司发工资与合同不符,明显违约。你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拿出合同指出他们的错误,要求按合同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让仲裁委判定公司按合同补发工资。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536人

    回复于2025-05-19 16:27:32

    建议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 张冲律师

    月帮助533人

    回复于2025-05-19 16:37:26

    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可主张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劳务关系​受《民法典》约束,主要依据合同约定追讨报酬,但加班费可能需明确约定。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直接向​法院起诉​(无需经过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人

    回复于2025-05-19 16:56:4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108人

    回复于2025-05-19 17:16:14

    那你们目前诉求是什么?说清楚具体分析,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09人

    回复于2025-05-19 17:18:40

    这个要看你当时入职的时候约定的工资待遇是怎么算的,如果对方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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