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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早上在鸿桥路和山语路的T字路口,我在左,电动三轮车在右,我正常直线行驶形式,在路口减速且未观察到有异常便继续行驶,但三轮车突然左转,我避让不及就直接撞上去了,现在有一名伤者脚踝骨折,目前初步医药费三万,交警提出建议是同责,我想问一问能不能让对方保险承担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医药费及后续损失

江苏省-无锡市 交通事故 2025-05-18 22:28:41
用户:151*****597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5-18 22:30:27

    交警建议同责,若让对方保险担60%以上费用较难,因同责一般是双方各担50%。不过可和对方协商,说明对方突然左转过错大,争取多赔。若协商不成,可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等,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5-18 23:05:21

    在交警认定同责的情况下,一般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通常双方各承担 50%。所以仅在同责认定下,让对方保险承担百分之六十以上医药费及后续损失较难,除非有特殊情况或法律依据能推翻同责认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6人

    回复于2025-05-19 10:44:15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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