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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庭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辽宁省-鞍山市 婚姻家庭 2025-05-18 17:14:59
用户:130*****371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08人

    回复于2025-05-18 17:17:24

    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材料一样,要么自己去开庭,要么委托代理人去开庭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18人

    回复于2025-05-18 17:19:14

    二次起诉离婚原则上要到庭,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当事人能表达意志却不出庭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向法院申请并获批准。资料方面,除首次起诉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还需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像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以增加判离几率,若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也要提供相关证据。

  • 郭苗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5-05-18 17:28:54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确实到不了的需要征得法官同意。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07人

    回复于2025-05-18 20:15:14

    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到庭,但若因身患重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子女相关材料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5人

    回复于2025-05-18 21:16: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5-05-19 18:29:39

    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到庭,但若因身患重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子女相关材料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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